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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汉服博主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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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点赞这件事就可以看出老板有红的潜质,红了有两个好处。

一:人类发自内心的喜爱会产生信仰,信仰对老板自身有利无害。

二:商业价值这一块,火了可以接广告啥的,谁会嫌钱多。

况且他们不需要请特效师化妆师啥的,也不要服装成本,专业对口也不过如此。

自媒体博主跟明星最大的区别就是,明星需要媚粉,博主不是很需要(很想赚钱的除外),喜欢就看不喜欢就走,来去随意。

梁羡捏了捏手,他今天确实通体舒畅,可见对方说的有理。

谢驰继续道:“其实这种获取信仰的办法挺好的,不违法还实用,你得到了力量,喜欢你的人得到了开心,大家都不亏。”

不出门就能看到帅哥,谁都不会介意点上一个小小的赞。

不过需要请摄影师,他拍照技术不行,公司也没有干摄影的。

梁羡点评:“你真是掉钱眼里了。”

谢驰还是那句话:“想买房,我知道老板不会亏待我的。”

在他的游说下,梁羡答应了开账号的事,两人当场在办公室里捣鼓起来。

账号弄好后两人先互关一波,接着去某宝给老板的账号买了点僵尸粉,弄完他发了一条新动态艾特老板,蹲在x音的颜狗顺着链接成功加上关注。

账号的第一条动态,是梁羡的单人照,在矿山那里拍的。

梁羡觉得当程序员真的太委屈他了,活跃的思维和高强度的执行能力,去大公司也能混得如鱼得水,怎么想到来他们这种小破公司面试的。

谢驰表情顿时一言难尽,是他不想去吗,投简历的时候,因为专业和工作经验这两点直接被刷了,连让hr亲自筛选的机会都没有。

况且有这么多主意也是条件允许,条件不允许他就算想干也是有心无力。

“要不我分你一点股份吧,你就能早点买房了。”梁羡靠在桌子上,认真的问他。

股份吗,也不是不行,谢驰想,他尽心尽力的不就是为了钱吗,工资高的话就没有必要跳槽了。

于是他干脆的问:“老板打算分多少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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