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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29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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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以为方琴只是一时间想不通,只要再多说服几次就会松口了。但朝朝还是高估了她妈,她怎么也没想到就算再怎么不同意应该也会勉强让她选个文科。

让朝朝心里最后一根防线崩溃的是,方琴背着她偷偷将意向书改成了理科。

为此,朝朝和方琴大吵了一架。因为意向书已经上交到学校,无法修改,朝朝只能硬着头皮去理科班。

朝朝和周暮沈都留在了7班,祝衫选文科,分到了9班。陆来迟跟着她选文科,分去了10班。

一时间,朝朝不知道是该庆幸和周暮沈同班,还是遗憾没去成艺术班。

高一暑假前一天,老许请全班去聚会。地点定在学校附近新开的一家披萨店,据老许说虽是新开的,但生意很火爆,他可是提前好几天才预定下来的。

那天晚上朝朝第一次喝了很多酒,许是离别在即,整个7班都处于一个很沉闷的氛围。留下来的开心的炫耀着未来还有老许这个优秀开明的班主任陪伴,分出去的则满脸不舍。

店内温度颇高,朝朝和祝衫走出去透气。

“吹吹风好舒服啊。”朝朝手里还拎着一罐啤酒,借着微风喝了一口。

祝衫想要抢过她手中的易拉罐,不料被躲过。

“朝朝,少喝点,你都喝了一打了。”

“我没事,你看,还能走直线呢!”说完朝朝往前走了两步,表示自己没醉。

祝衫扶住摇摇晃晃的她,无论怎么劝都劝不住。朝朝突然栽倒在她肩上,声音有些哽咽,祝衫听到些许抽泣。

“衫衫,你说我妈为什么不让我去艺术班……”

“我讨厌数学,讨厌理科。”

“要不然,你和老许说说,和我来文科班,剩下两年有我,应该没大问题。”

“我也不喜欢文科。”

祝衫不知道怎么安慰朝朝,方琴的担忧她明白,但她不是朝朝,没有热爱。对她来说学文学理都一样,只是文科她更胜一筹,在高考中会更有优势。

她和朝朝不一样,她面临的选择是,如何能够多考两分,上一个好大学,找一份好工作,好好照顾奶奶。

不知什么时候朝朝已经离开她,晃晃悠悠走到了前方便利店。

祝衫快步追了上去。

朝朝坐在便利店门口的台阶上,望着夜空在嘟囔着什么。她字句含糊不清,祝衫隐约听到了一个名字。

“今晚月亮真圆,真好看。”

“我好喜欢你。”

“周暮沈。”

祝衫顿住脚步,朝朝喜欢周暮沈?

如果她没记错的话,周暮沈应该也喜欢朝朝……?

“卧槽,惊天大秘密啊!”身后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。

祝衫回头,和她同样愣住的,还有陆来迟。

祝衫蹙眉,“你什么时候来的,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?”

陆来迟摆摆手,“这个不重要,不是,朝朝……真喜欢学神啊?”

“我哪知道,也可能是喝多了胡言乱语。”祝衫看向便利店的方向,眼神里满是担忧。

陆来迟却是理解错了,不敢置信地看着祝衫,“你,你不会也喜欢周暮沈吧?!”

“……你想多了,我只是担心朝朝,她挺想去艺术班的,学理对她来说应该会很痛苦吧。”

“陆来迟。”

这还是陆来迟第一次听祝衫如此认真地叫他,他抬头对上她的眼睛。心跳得突突的,有些不敢直视。

“你说,我们要告诉周暮沈吗?”

“啊?”

陆来迟犹豫了,这和当初听到周暮沈承认喜欢朝朝的时候心情完全不一样。他从小和朝朝认识,上同一所小学初中,又一路到高中,几乎十几年的时间都黏在一起。

算不上竹马,但好歹也是个青梅。

这心情,怎么说呢,就好像是从小守护的玫瑰要被王子带走了。

“就装作不知道吧,或许学神只是为了气路小染,澄清以和她保持距离。万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,这傻姑娘该多难受啊。”

祝衫点点头,陆来迟说得有道理。

朝朝还在碎碎念,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,看得陆来迟心里不是滋味,转身和祝衫商量。

“要不,你偷偷和她说一说?”

祝衫却疑惑,“为什么我从来没感觉到朝朝喜欢他呢?”

回应她的是无尽的沉默,陆来迟不是没看出来,早在朝朝送牛奶的时候,他就感觉出来了。

朝朝是谁,她就算不喜欢牛奶,也不会让牛奶轻易从她手中流掉,更别说大大方方送人了。

作为吃货的属性,他太了解她了。

之后种种,他都感觉到朝朝对周暮沈,似乎和对别人不太一样。

陆来迟笑笑,“你满脑子只有学习,怎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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