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 你就说目的达到没!
空白溯及,法不溯及既往中的一种规则。
很多人看到这个词就感觉很高大上,其实一点都不难。
法不溯及既往说白了就是现在的法不能管以前的事。
而空白溯及这个东西,又被称为新增规定溯及。
说人话就是,某个事以前没规定,而现在有规定了,那以前的事就得按照现在这个规定来。
那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东西,很简单,其源于法官不得拒绝裁判的规则。
法官不得拒绝裁判规则,看这句话就懂了,不要去管那些拗口的法律专业术语,你直接按照字面意思就能理解。
就是说,法官在审案子的时候,不能以现在没有规定为理由就不判了,你就算自己胡诌也得给出一个判决来。
那么好了,以前没规定,法官得自己来,现在有规定了,那怎么办,正好,以前现在都按照这规定就行。
这就是空白溯及,很好理解。
周云的意思就很清楚了,现在的这个规定是以前没有的,所以应当用到空白溯及原则,那就是,以前的事也应该按照现在的规定来判。
就相当于给当初的案子弄了一个后补规定。
听起来依旧有点耍流氓的感觉,但在法律逻辑上是没问题的。
而在视频中,周云同样用十分明确易懂的话把原理都解释的很清楚。
这也是周氏法则第四条,见人说人话,见鬼说鬼话。
很多法律工作者,尤其是一些律师,在面对客户的时候总是要飚一些法言法语,结果说完了,客户依然晕乎乎的不知道你说了个什么玩意。
这就是没脑子的表现。
法言法语不是不能说,是你没必要和客户说,因为有些客户他听不懂你说的那些玩意。
专业性不是在这个时候表现的。
面对客户就应该说那些他们能理解的大白话,法言法语则留给法官和对方律师。
所以周云在之前直播的时候就这样,都说大白话。
视频里自然也是如此,必须得说的让大家能知道你说了个什么东西,你的逻辑是怎么推理的。
“所以,大家应该能明白了吧,这其实就是用本朝的剑去斩前朝的官,而且还真的能斩。”
王盛刚听着这句话,他感觉一下子就懂了。
“那个什么董运良,写了那么多东西,我踏马的很多都看不懂,还是周律师这里好,一说就明白了。”
就这么把视频看完,王盛刚突然觉得自己强的可怕。
法律好像也就这样啊,我感觉自己全都懂了!
一边想着,王盛刚一边去看评论,不出意外,这会儿的评论区已经炸了。
或者说,周云的这种方法,让网友们都有点说不出话来。
因为视频里周云已经说了,你别管我的方法耗费多大,你也别管我的行为怎么样,你就说我的目的达到没。
目的是什么,目的是推动某些单位在这方面弄出规定来。
所以我搞得大点,搞得严重点,搞出某些价值了,那他们自然就会弄规定了。
非但如此,这个规定出来后,周云都不用说什么,自然会有无数的法律专家来为他把理论都弄好。
你想反驳是吧,你先看看发这个批复的是谁,那叫最高人民法院。
那最高人民法院发的批复就这么牛?
对就是这么牛,批复和司法解释效力相当,而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。
不服是吧,有规定的。
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《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》第五条规定: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,具有法律效力。
开个玩笑……这个规定是真实存在的,不过真正意义上的法源是《立法法》的第一百一十九条。
总之现在,网友们现在都傻眼了。
“我……我想说点什么但不知道说什么,但又感觉这操作过于离谱,所以周律到底咋想的?”
这位一看就是粉丝,说话有点委婉。
而下面这位就说的有点直白了。
“我直说吧,周律师是不是精神上对吧有点问题,不然为什么会做这种事,就为了能辩清楚?”
“对啊,这个调查的投入很大吧,我是真感觉周律师其实没必要这么做,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那姓董的在蹭热度。”
众人在评论区里议论纷纷,还有一些人则开始炫耀了。
就是之前在长东三市找的大学生们。
“卧槽快要憋死我了,我们帮着整理了很长时间的证据,本来想说的,但是签了合同让保密。”
“现在终于能说了!”
这位大学生的评论发出来后,很快便有人问道:“签个合同你们就怕成这样?”
大学生很快反驳道:“卧槽那么高的违约金呢,周律那样的较真,他能不起诉?到时候钱你付啊?”
“我们这些人都是法学生,其他的不说,合同违约后果还是很清楚的……”
网友们在议论,而在魔都,董运良这边刚刚上完课回到办公室,手机就响了。
“喂,怎么了,周云发视频了?发就发吧怕什么……”
手机里朋友都在吼了